近日,省环保局下发文件,授予我市莱城区雪野镇、牛泉镇2006年度省级“环境优美镇”称号,全市省级环境优美乡镇达到6个。
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是检测乡镇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依据。它要求申报乡镇的辖区内无滥垦、滥伐、滥采、滥挖现象,无捕杀、销售和食用珍稀野生动物现象。同时还强调,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,并要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%,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50%,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%以上等硬性指标。
莱城区雪野镇、牛泉镇高度重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,切实围绕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指标,进一步强化城镇环境管理,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,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工业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,保护饮用水源,使乡镇环境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,基本上消灭了农村“脏、乱、差”的现象。通过高标准、严要求地进行创建活动,城镇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,实现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“双赢”。
省环境保护局考察组通过看现场,查阅相关资料,听取汇报,认为莱城区雪野镇、牛泉镇对创建省环境优美乡镇工作高度重视,投入大,环境优美,生态良好;环境基础较好,小城镇建设标准较高,各项建设指标均达到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创建的标准。
在此之前,莱城区羊里镇、口镇以及钢城区的黄庄镇、里辛镇被评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。后又经国家环保局综合验收,去年,黄庄镇被评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。(记者 时玉田 通讯员 吕国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