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2007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实施意见》(鲁政纠办发[2007]13号)和《莱芜市市直服务承诺部门单位社会评议暂行办法》(莱办发[2002]16号),现就007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,制定以下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坚持“标本兼治、纠建并举”和“管行业必须管行风”的原则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加强政风行风建设,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,为维护改革、发展、稳定的大局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良好的环境。
二、评议对象
评议对象主要是具有经济和社会管理、行政执法、公共服务职能,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、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、部门和单位(共58个单位)。为增强评议的可比性,按照职能性质相近、以主要职能为主的原则,把评议对象分为以下三类:
1.经济和社会管理类(23个)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经贸委、市教育局、市科技局、市民政局、市财政局、市人事局、市劳动保障局、市水利与渔业局、市农业局、市外经贸局、市文化局、市卫生局、市人口计生委、市统计局、市林业局、市旅游局、市广电局、市畜牧办、市农机办、市煤炭局、市招商局、市民营办。
2.行政执法类(19个):市物价局、市公安局、市司法局、市安监局、市国土资源局、市建委、市城管执法局、市交通局、市审计局、市环保局、市规划局、市公路局、市国税局、市地税局、市工商局、市质监局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、莱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、青岛海关驻莱芜办事处。
3.公共服务类(16个):莱芜供电公司、市邮政局、市网通公司、市移动通信公司、市联通公司、市铁通公司、市电信公司、市商业银行、市农村信用联社、市工商银行、市建设银行、市农业银行、市中国银行、市农发行、中国人寿莱芜分公司、中国人保莱芜分公司。
对学校、医院的评议,由市纠风办和各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方案,分别组织实施。
三、评议内容
本次评议内容按照与党委、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,与政风行风建设相结合,与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相结合的原则确定。重点评议履行职责、依法行政情况,执法公开、公正、公平情况,工作效率情况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、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、治理商业贿赂情况,转变工作作风、规范服务行为、提高服务质量情况。
四、评议的方法步骤
本次评议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。
(一)宣传发动及准备阶段(9月30日—10月31日)。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和宣传《实施方案》;各被评议部门和单位根据评议的内容和要求,采取不同方式进一步向社会公示宣传自己的工作职责、服务承诺以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措施,并进行自我评估、自查自纠。
(二)评议阶段(11月1日—11月30日)。评议工作按照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,分为问卷评议、综合考核两部分,总分为100分,其中,问卷评议80分,综合考核20分。
1.问卷评议。①市五大班子领导成员的评议,15分;②市直部门单位及省以上驻莱单位主要负责人,各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,区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,各乡镇(街道)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评议,25分;③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评议(以其他身份参加评议的除外),20分;④规模以上企业的评议,20分。
问卷评议分数设置为三个档次,“好”为100,“一般”为60,“差”为20,将三个档次分值换算后,四部分加权平均分之和即为被评议部门、单位的问卷评议得分。
2.综合考核。①对去年行风评议中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改情况,4分;②政务公开、服务承诺及政府在线落实情况,4分;③市长公开电话及政风行风热线考核情况,6分;④市行政服务中心对窗口单位考核情况,2分;⑤行政问责和投诉举报被查处情况,4分。
综合考核方法是:由评议小组对照评议内容,通过听汇报、查阅资料、召开座谈会、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考核并填表计分。
(三)审定阶段(12月1日—12月15日)。由市纠风办组织人员将评议阶段的各项分数汇总,经复核审查后排出名次,向市委、市政府汇报,由市委、市政府确定“政风行风建设十佳单位”。
(四)反馈阶段(12月16日—31日)。将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开,将征求到的意见、建议书面反馈到各被评议部门、单位。
(五)整改阶段(2008年1—4月)。被评议部门、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研究制定整改方案,采取有力措施整改,写出整改报告。期间,市纠风办组织力量进行督查。
五、评议结果运用
(一)各单位评议得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总分。
(二)评议结果分类按得分多少顺序在全市进行通报。
(三)“政风行风建设十佳单位”,由市委、市政府表彰,并颁发奖牌;各类排名末位的单位,由市领导与其主要负责人谈话,并取消其单位和领导班子成员当年评先树优的资格。
欢迎社会各界对被评议部门、单位进行监督,如有意见、建议,请书面寄至市纠风办(市政府办公楼307房间,邮编271100),或拨打投诉电话6236333。
责任编辑:张文琪